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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国政府为了鼓励家庭生育和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以下是关于父母一方可享受的福利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生育率下降,政府为了缓解这一现象,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政策。其中,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就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政策内容
1. 适用对象:父母一方为婴幼儿照护提供照护服务的家庭,可以享受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2. 扣除标准:根据婴幼儿年龄,每月可享受1000元至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3. 扣除期限:婴幼儿出生后至满3周岁期间,父母一方可以享受该政策。
4. 扣除方式: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月享受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月享受扣除。
5. 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申报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三、父母一方享受福利政策解读
1. 父母一方作为照护人,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至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减轻家庭育儿负担。
2. 父母一方在享受扣除期间,可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障其合法权益。
3. 父母一方在享受扣除期间,如需更换照护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举报 -
父母中一方扣除方法: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22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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