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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滁州市针对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减轻家庭育儿负担,鼓励生育,国家自2019年起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22年,滁州市继续执行该政策,并针对婴幼儿照护进行了调整。
二、政策内容
1. 适用对象:在滁州市境内有子女的家庭,子女在扣除年度内未满3周岁。
2.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为子女3周岁之前。
3. 提供资料:纳税人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资料。
4. 享受方式:纳税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税务部门窗口或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进行申报。
三、最新动态
1. 2022年,滁州市继续执行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确保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
2.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滁州市税务局持续优化办税服务,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申报途径。
3. 滁州市税务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4. 滁州市税务局定期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纳税人政策知晓率。
5. 滁州市税务局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广大纳税人。
总结:2022年滁州市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实施,旨在减轻家庭育儿负担,举报 -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2022年3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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